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要点之举证须知
一、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(一)证明原、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,如结婚证、婚姻关系证明书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。
(二)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。
(三)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,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。
二、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
(一)如涉及家庭暴力,应提交法医鉴定,提出证人。
(二)如涉及吸毒、赌博行为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;涉及行政处罚、刑事犯罪的,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。
(三)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,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、子女出生证、居住证明、相片或居委会、村委会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。
(四)因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三、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
(一)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,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,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。
(二)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,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。
四、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
(一)证明有房产的,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缴款发票或出资证明。
(二)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银行帐号、开户行名称;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股东代码、资金帐号、开户的证券机构名称;证明有车辆的,应提交行驶证、车牌号。
(三)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,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、出资证明等。
(四)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,除提交借据以外,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。
(五)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,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。
五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,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。
武乡县位于太行山区东麓,山西省东南部,长治市最北端,东经112026’至113022’。北纬36039’至37008’。东邻黎城、左权;西界祁县、平遥;北与榆社毗邻,南与襄垣接壤,西南与沁县交界。平面图上,疆界总长287公里。县境东西长150公里,南北最短距离10公里。全县总面积1610平方公里。武乡县属温带大陆性气候,特征是一年四季分明,冬夏长,春秋短,季风强盛。冬季寒冷少雪,春季干燥多风,夏季炎热多雨,秋季温和凉爽。各地因海拔高低不同气候差异较大,最热的监漳滩,年平均气温约在10℃左右,最冷的花儿垴,年均气温只有3℃上下。境内年平均无霜期在150天左右,最长的城关地区,无霜期在170天上下,东西两侧山区,无霜期一般在140天,境内各地的地形、地势差异较大,年降雨量分布亦明显不均,西部地区降水偏多,东部偏少。分南、故城、涌泉一带年降雨量在580—600mm,洪水、窑湾、韩北一带降雨量在540—580mm。